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政协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政协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收入总计862.39 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30.71万元,减少4 %,上年结余20万元,支出总计882.39万;与2015年度相比支出减少30.71万元,减少6 %,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2人,专项经费减少及车辆减少。
二、关于市政协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6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39 万元,占100%;
三、关于市政协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8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7.13万元,占90%;项目支出85.25 万元,占 10%。
四、关于市政协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收入总计862.39 万元,上年结余20万元,支出总计882.39万;2015年度相比支出减少30.71万元,减少6 %,与2015年相比减少30.71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2人,专项经费减少及车辆减少。
五、关于市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11.15 万元,减少10 %,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入2人,专项经费减少及车辆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0.35万元;行政运行623.6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42万元,机关服务161.41万元;政协会议51.83万元,占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4万元,行政医疗7.84万元,事业医疗4.2万元,占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与2016年预算相比,完成年预算的 100 %,大于预算的具体原因:人员经费增加158.92万元,人员增加变动及人员调资,专项增加3.25万元。
六、关于市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3867069.14元
基本工资:2255843元,津贴补贴:708354元,奖金:312867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5892.14元:绩效工资:17891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52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880495.2元
办公费:241982.88元,印刷费:78630元,邮电费18064.89元,差旅费:70332元,会议费:520557元,培训费120元,劳务费:154250元,工会经费53500元,福利费:1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735.43元,其他交通费用:32675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28405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76338.32元
退休费:2183278.12元,离休费:209199.4元,生活补贴:7296元,住房公积金:388896元,提租补贴:1768.8元,采暖补贴:278000元,其他结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00元。
七、关于市政协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与2016年预算相比减少6.28万元,具体原因:车辆减少3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7.92万元,具体原因:车辆减少3辆。公务接待费:本年无此项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政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 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13.35万元,减13%,主要原因是:财政拔款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市政协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3280 万元,政府货物支出23280 万元。各项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2720元,减12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共有车辆 6 辆,价值1054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6 辆,价值1054534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本年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